【經費補助】1142學期開南大學雙語化學習計畫師生EMI活動經費補助公告
為推動教育部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,促進本校教師開設全英語課程(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,簡稱EMI),鼓勵教師參加國內外相關增能研習課程,提升英語授課能力,教務處雙語教育推動中心辦理新訂「開南大學雙語化學習計畫師生補助要點」,說明如下:
一、 適用對象:本校專兼任教師(不含母語為英語之外籍教師)。
二、補助方案:
(一)研習證書補助
補助說明:當學年度內,教師參加國內外教育部認可或本校核定之EMI/ESP研習課程(如Fulbright Taiwan–EMI Training Workshops、Oxford EMI Training Courses、教育部委辦研習等),並取得結業證書,且未獲得其他校內經費補助者,每張證書核發獎勵金新臺幣6,000元。
證書日期:在115.01.01至115.06.26之間
補助人數:本學期補助14位(依收件順序核銷,額滿為止)
(二)進階課程補助
當學年度內,完成連續或進階之EMI/ESP增能培訓課程(含本校自辦、跨校資源中心或國內外專業機構辦理),研習時數達20小時以上者,得申請獎勵金新臺幣10,000元。惟不得與前款重複申請。
證書日期:在115.01.01至115.06.26之間
補助人數:本學期補助8位(依收件順序核銷,額滿為止)
三、申請期限:
(1)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(五)止。
(2)教師於課程結束、證書取得或研討會結束後一週內,檢附下列資料:
第一階段:
將以下資料電子檔寄至shuyiyang@gapps.knu.edu.tw,主旨:申請114-2學期開南大學雙語化學習計畫師生補助要點OOOO補助(自行填寫欲申請之第二點補助方案名稱)
所需資料:
(1)主辦單位核發之課程參與證明或證書掃描檔(需可清晰辨認參加研習之名稱及參加人姓名),請避免使用翻拍圖片,以免因無法辨認而影響申請結果
(2)研習心得報告書(格式如附件)
第二階段:
待承辦人檢查信件內容無誤回信後,在一周內將紙本資料列印核章並交至雙語中心(行政大樓N208室)
所需資料:
(1)主辦單位核發之課程參與證明或證書【正本】
(2)研習心得報告書
四、聯絡方式:
(1)電話:03-3412500 分機3903 楊小姐
(2)電子郵件:shuyiyang@gapps.knu.edu.tw
五、注意事項:
(1)本公告未盡事宜及相關解釋,悉由本中心保留最終解釋權。
(2)已獲得校內或本中心相關經費補助者,不可再申請此經費補助。
